国家信访局日前向社会公开曝光了5起信访事项督查问责案例。涉及吉林、安徽、江西、广东和四川五地,29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5起案例中,有3起涉及环境污染问题:安徽广德县牛头山石矿违规生产导致居民房屋震裂并造成环境污染;江西乐平塔山工业园40余家化工企业长期偷排污水臭气;四川安岳县近年来因建设工业园导致农田被淹及环境受到污染。
这3起案例中,相关环境问题都长期存在,由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这些环境问题监管不力、查处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到位,导致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这些环境问题为何会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看似责任在企业,实则根源在地方政府。一些地方出于种种考虑,对部分环境问题以及引发环境问题的企业狠不下心、下不了手,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而是采取拖一拖、放一放的态度,以为“时间能冲淡一切”。事实证明,这种做法不仅行不通而且还会自食恶果。
当前,环保领域问责制度日趋完善、问责力度日益加大。我们看到,3起涉及环境问题的案例共22人被追究责任,上至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下至具体工作的有关负责人,一个不落。再结合今年中央第一批环保督察进驻情况来看,目前,8省区党政部门已有超过2000人被问责,多数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可以想见,面对更广泛、更复杂、更长远的环保任务,问责的力度只会加大不会减弱。
此外,随着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公众的环境意识在不断提升。面对身边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多的人会通过各种渠道维护自身环境权益。地方政府若不能正视这一点,继续对环境问题抱着拖拉和放任的态度,不仅损害自身公信力,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社会和谐。
面对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各地应有清醒认识和正确态度,重新审视区域发展方式,凝心聚力提升环境质量,尽快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那些长期存在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