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环境保护部日前就黑龙江省风云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以及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的环境违法案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核实,黑龙江省风云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冒用中国气科院的环评资质编写了《齐齐哈尔市昱峰供热有限公司龙江县新城区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盛和湾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东北变压器集团肇东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220kV-500kV级超高压特大电力变压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东北变压器集团肇东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220kV-500kV级超高压特大电力变压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取环评费用4万元,经环境保护部专家复核,环评文件中关于项目选址和工业园区规划关系上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因此,公司存在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的情况。
环境保护部吊销黑龙江省风云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罚款12万元,并委托黑龙江省环保厅对公司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
经调查核实,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负责建设运行的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于2007年8月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复,2010年12月投入运行。项目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使用。
对此,环境保护部责令项目停止使用,并处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