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谢佳沥8月30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出通知,用9月~11月三个月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如何看待环境保护部首次组织大练兵活动?此次大练兵活动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
“开展大练兵活动并非突发奇想。”田为勇介绍,事实上,环境保护部从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开始酝酿此次活动。“陈吉宁部长亲自部署组织,翟青副部长先后两次召开部长专题会讨论这项工作。此外,我们还广泛听取了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的意见,目的都是想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为何将大练兵落在环境执法领域?“执法工作本质上是落实法律。近年来,环境保护领域出台了很多新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队伍应该与时俱进,尽快熟练运用这些法律武器。但从基层实际情况来看,我们的执法队伍、执法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此外,执法工作是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很多环境管理工作要靠执法来落实。”田为勇说,“基于上述原因,环境保护部将大练兵活动定位在环境执法领域。”
“目前,全国环保系统有20多万人,其中环境执法人员近7万人,占比约1/3。”田为勇表示,大练兵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推进全国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整个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调动整个队伍加强环境执法的积极性、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执法技能的主动性,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提高社会对环境执法的支持程度。
田为勇继续解释:“大练兵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推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环境保护领域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推动新环保法的深入实施。二是推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三是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这些工作是环保领域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大仗、硬仗。开展大练兵,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为了打赢这几场仗做好思想、组织、能力等多方面的准备。”
“此外,我们还希望通过大练兵,能探索形成一些行之有效的机制制度,能提出一些环保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法建议,让这些顶层设计反过来为环境执法提供更多保障。”田为勇说,“今年9月~11月可以算作大练兵活动的初步试验,今后几年内,大练兵会保持常态化。”
为了确保大练兵活动取得实效,环境保护部将对各地大练兵期间工作数量、质量和成效进行评估。“针对地方环境执法机构,我们设置了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执法公众满意度三项评价指标,另设环境质量变化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田为勇解释。
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指标评价各地在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移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环境监察稽查等环境执法活动中形成的相关案卷的质量。环境保护部将委托相关法律专家作为第三方参与评审工作。
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指标评价2016年9月~11月行政区域内各级环保部门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数量,罚款金额,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连续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或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等重大案件办理数量,相关数据将来源于环保部门内部工作系统。
执法公众满意度指标评价群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满意程度。环境保护部将在《中国环境报》公开各地提供案件基本情况,并设置公开投票通道,评选公众满意的处理处罚和移送公安机关案件。“这为公众提供了参与大练兵的渠道。群众满意不满意是地方工作好不好的重要标准。”田为勇认为。
此外,环境质量变化指标以空气和地表水污染物不降反升为标准,作为评选优秀的“一票否决”指标。田为勇指出:“环境质量如果不达标,且存在明显的不降反升的情况,其他指标分数再高也将被‘一票否决’,丧失评优资格。”
环境保护部提出,严禁将大练兵活动办成“运动式”执法、突击执法,严禁以大练兵为由,违法对企业实施处罚。如何防止地方可能出现的乱作为?
“在大练兵活动中,该干的事要做到位,不该干的事绝对不能干。”田为勇表示:“环境保护部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一旦发现地方环保部门借大练兵之名乱作为,将启动稽查程序,对相关责任人依规进行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对大练兵活动中各级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推动活动依法依规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