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9月8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在当今社会舆论格局、信息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互联网、大数据在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环境保护社会共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来自地方环保部门的领导、科研院所的专家、环境政务新媒体代表及环保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就“如何推动形成新媒体时代的环境共治”以及“大数据时代,如何实现环境舆论引导与权威发声”主题展开了探讨。本版今日特摘登部分精彩发言,以飨读者。
主持人:
中国环境报社副社长 陈廷榔
中国传媒大学环境与健康研究所所长 杜少中
环保领域社会共治的重点是什么?
■做好舆论的引导和公众的预期管理。
主持人:要实现环境共治,前提条件是什么?
张伯驹:实现环境共治,有3个方面必须特别重视。
首先,要有整体的公共政策框架。之前,国家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非常多,但是很多环境问题没法有效解决。有时候法出多门,不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之间存在不匹配的现象。此外,可能有一些法条非常好,但是难以落实,因为需要不同的部门共同来做。
例如,《清洁生产促进法》这部法律有一些非常先进的条款,涉及循环资金等制度。但是为什么现在还不能真正落实?我们注意到立法主推的部门和落实的部门是不一样的。希望法律和配套条款以及地方相关政策能够变得更加紧凑,都有一个目标导向。
这也是环保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方向。社会组织的工作成果应该落实到公共政策的制订,但是政策制订出来后并不是结束。社会组织一个特别重要的作用,就是推动这些公共政策真正落实到具体的行政行为,社区以及公众的认知、接受和参与过程之中。
第二,环境保护是利益的博弈,博弈中有非常多元的参与主体。在环境有关的决策过程中,我们认为当前公众的参与度不太高,一些利益主体的声音过大,有一些则过小。希望未来所有的相关利益主体,不仅有直接利益主体,还有非直接利益主体,都能参与进来。
我国的风险管理体系中,风险评价机制建立得较晚。从社会组织的角度来说,建立风险评价机制更贴近群众的需求。很多志愿者都是在一线的环保行动者。将这些一线的工作经验,还有公众社区的信任,转化成环境决策博弈中多元参与的桥梁,这对社会组织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挑战,也是使命所在。不同的社会主体参与决策,才能让决策更加透明、更加公开,而且更具有理性。
第三,环境治理和多元共治有一个大前提,就是各方怎么看待环境保护的目标,怎么看待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这涉及到对环境治理和管理前瞻性的考量。每个人对环境保护的理解是不一样的,有些人可能会考虑3年、5年以后的问题,一些学者可能考虑30年以后的问题。如果没有前瞻性,很多时候大家说一样的话,但做不一样的事,就达不到多元共治的目标。促进各方达成共识,这也是环保社会组织特别重要的工作方向。
总之,要实现环境多元共治,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立法的体系性和有效性。二,在整个环境利益博弈过程中要多元参与,而且要有效发声。三,对整个环境治理和环境管理目标的前瞻性要形成尽可能多的共识。对此,各方有非常多的工作要做。对于环保社会组织来说,这也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无论是资源、人力还是能力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升级。
主持人:政府和环保部门要推动环境共治,应发挥什么作用?
孙玉龙:新媒体时代的环境共治是一个新的话题,也是今后社会治理的方向性问题。作为政府部门,应该如何面对这种新的发展形势要求,这不仅是环保部门,也是国家各相关部门所要面对的共同课题。
政府职能转变和思想作风转变的成果决定了我们对新知识、新信息的接受能力。在转型过程当中,面对新的要求,政府转型的快与慢、节奏的吻合与不吻合,都直接作用于社会各层面。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待转型中传统和现代的关系,对此要有一个足够清晰的认识。
政府的管理转变与多元目标追求,是形成共治机制的一个主要因素。同时,多元职能的发挥也是现在公众所需求的。甘肃属于西部内陆地区,经济欠发达,但是对国家的贡献很突出。建国以后很多石化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改革开放以后,这些企业的职能,包括经济结构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落后产能、落后经济结构的存在,必然会有落后的环保技术,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客观看待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