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了解到,截至8月29日,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河南省群众举报环保问题31批2651件已全部办结,案卷无一退回,圆满完成了群众举报环保问题的接收、交办、研判、督办、审核、汇总、上报任务。
专门成立交办案件落实组承担交办查办
据了解,截至8月19日,河南省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群众电话、信件举报环保问题31批2651件。其中来电举报1980件,来信举报671件;中央环保督察组关注的512件,重点关注的14件,重点督办的6件。
为完成举报督办任务,河南省专门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河南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交办案件落实组承担交办查办工作。
督察期间,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共向全省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党委、政府下发了近3000份文件,拨打交办催办电话1万多个;1天1批共完成上报了31个分报告、1个阶段性报告、1个总报告以及每个报告配套的“6+2”汇总表,审核上报汇总数据2.2万多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安排的6次全省调度,上报了5个典型案件材料;完成了29份研判分析分报告、1份总报告,向河南省领导和有关领导报送了38份工作进展专报。
“河南对群众举报的环保问题,坚持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脱,实事求是、严格查办、严肃问责。对于群众举报的环保问题,能立行立改的,立即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交办案件落实组组长、河南省环保厅副厅长宋丽英说。
据介绍,截至8月29日,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共有645家企业被责令立即整改,434家企业被限期整改,526家企业停产整改,188家被立案处罚,135家被查封扣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8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27人。
同时,河南省按照“谁造成问题追究谁、谁不作为追究谁、谁不履职追究谁”的原则,已处理1231名相关责任人。其中,党纪处分234人,政纪处分270人,约谈148人,诫勉谈话450人,通报批评等处理129人。
提前谋划措施 保障督察有序推进
案件交办查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效率、标准和质量是这项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河南省未雨绸缪,一切工作提前谋划安排。
从督察启动到督察结束,河南省先后下发了《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保问题交办查办要求》等一系列通知要求,并制定了交办案件组工作责任分工、制度等。全省各市、县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周密安排,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对重点案件查处工作亲自批示部署。
在人员保障方面,河南在抽调省委办公厅督查室、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部门人员的基础上,专门抽调省环保厅法规处、污防处、大气处、环评处、环境监察总队等科室的业务骨干,负责案件交办、数据处理、分析研判、审核把关、信息汇总等工作。
在信息联络方面,河南省建立了交办群众举报环保问题高效运转机制,省级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坚持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接收交办的群众举报环保问题,确保了即收即转、即收即办、立行立改。
省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两个小时内将群众举报环保问题及时转交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市(县)接到群众举报环保问题后,第一时间呈报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第一时间组织查办力量,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处理,第一时间进行信息公开。
此外,河南省还调通了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市)政府的值班电话和传真,对各地上报的分管领导、案件承办负责人、值班人员等进行逐市、县核实对接,并要求各地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10个督察组现场核查督办
在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的指导下,河南省中央环保督察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各地的督导,保证案件查办工作质量。
在狠抓质量方面,河南省下发了《关于规范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反馈材料报送的通知》,制定了上报文件的模板和表格,对群众举报案件的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立案处罚、查封扣押、关停取缔、立案侦查、刑拘、约谈、问责等10种处理措施上报材料提出了统一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