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十三五”系列报告会第七场报告会于4月19日上午在京举行,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吉宁作了题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的报告。本报记者采访了陈吉宁。
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没有改变
问: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努力,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哪些进展与成效?
答:“十二五”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转化成路线图和施工图,以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为重点,坚决向污染宣战,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主要表现在:污染治理进程明显加快,环境设施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顺利;环境法治建设日益加强,加大环保督政和公开约谈力度,从严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地方政府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排污企业的守法意识、公众的监督意识稳步提升;环境制度和管理不断完善,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配套文件,划定生态红线、开展战略和规划环评、严格项目环评、注重标准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环境预防措施得到强化,绿色环保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这些成效集中体现在“十二五”四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根据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可比数据,相比2013年,优良天数比例提高10.7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4.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3.6%。其中,京津冀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下降7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7.2%。珠三角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区域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首次达标,这在全国具有标志性的意义,说明我国特大城市群空气污染的难题正在逐步解决。
问:全社会都非常关注环境问题。对此,各方面评价不一。请问您如何看待我国当前的环境形势?
答:“十三五”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我国经济发展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三大特点,环境保护处于既大有作为又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机遇与挑战并存。
机遇主要体现在: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二是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红利释放进一步增强,将促进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三是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将有效改变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为环境保护带来政策红利和法治红利。四是公众对环境保护关注度持续提高,有利于形成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合力,同时对环境产品的需求显著提高,会成为推动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的重要动力。
但总体上看,我国环境保护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多阶段多领域多类型污染问题长期累积叠加,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随着环境治理措施深入推进,留下的环境问题复杂性增强,解决难度加大,进一步推进环境治理和质量改善的各项工作更加艰巨复杂。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污染程度较高,部分地区冬季雾霾天气频发高发;水环境质量方面,部分水体特别是一些重点流域的支流污染严重,地表水质状况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态势,特别差和特别好的水体均在减少,优良水体保护难度加大;土壤环境质量方面,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生态环境状况方面,农业生产与土地开发导致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问题依然严重,城镇化、工业化与资源开发导致的流域生态破坏、自然海岸线丧失、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减少等问题加剧;环境风险方面,我国正处于环境高风险期,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更加突出,一些地区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成为环境安全的重大隐患。
概括来讲,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没有改变。必须清醒地认识和把握我国生态环境的严峻现状,才能理性客观、执着坚定地推动环境质量的改善。
资源环境指标反映保护的鲜明态度、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多方面安排部署促目标实现
问: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把绿色发展作为新的发展理念之一,您对此有何认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