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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资源税倒逼企业调整用水结构

更新日期:2016-10-25
摘要:◆本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张铭贤 王曦 河北省自7月1日起在全国先行试点征收水资源税,截至9月底,全省已累计申报水资源税2.74亿元。取用地下水企业、超采区企业及特种行业的税负...

  ◆本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张铭贤 王曦

  河北省自7月1日起在全国先行试点征收水资源税,截至9月底,全省已累计申报水资源税2.74亿元。取用地下水企业、超采区企业及特种行业的税负均有所增加。水资源税开征倒逼高耗水企业调整用水结构,水资源税抑制地下水超采的调控作用初步显现。

  ■ 钢铁行业缴税比重最大

  记者从河北省地税局了解到,水资源税开征3个月以来,企业负担变化总体表现为“三增三平”,符合政策制定的初衷。三增即抽取地下水企业税负增加,超采区企业税负增加,特种行业税负增加;三平是居民生活用水负担持平,企业正常用水负担基本持平,农业用水负担不变。

  据了解,按照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制定的税额标准,一般超采区要高于非超采区,严重超采区高于一般超采区。通过测算,河北省确定非超采区、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地下水每立方米的税额分别为1.42元、2.01元和3.54元。

  从河北省地税局9月份水资源税收入分析来看,全省超采区纳税人户数较多、税额较大;钢铁、水泥行业在申报水资源税纳税人中比重较高,其中,钢铁行业缴纳水资源税比重最大。

  “按照改革政策设计,我们通过提高地下水税额标准,加大对取用地下水企业的征管力度,有利于引导企业调整用水结构,少用稀缺的地下水,尽量使用地表水,符合中央抑制地下水超采的改革目标。”河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9月份,河北全省取用地下水税收收入是地表水的8倍,税收宏观调控作用开始显现。

  ■ 企业主动调整用水结构

  河北省廊坊三河华堂圆方国际有限公司经营着一家拥有18洞的高尔夫球场,一直以来地下水的取水量月均达1万吨,如果用水量不变,水资源税改革后企业用水支付费用将由原来2.8元/立方米猛增到了30元/立方米。

  “税负的变化对我们的影响很大,必须采取措施减少取用地下水。”公司总经理李彤说,到地税部门详细了解政策后,公司在7月初投资200多万元对球场的雨水收集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全方位做好防渗处理,并新建一处人工湖。改造后,3个蓄水人工湖蓄水总量达20万吨以上,可满足球场近一年的使用。

  同时,这家企业还采取减少灌溉、改种抗旱草皮植被等措施,多管齐下减少采用地下水。球场雨水收集系统改造后的第一个月,这家公司月取用水量就减少到1348吨,可少缴税款23万余元。

  “水资源税开征以来,我们这样的高耗水企业成本明显增加。为降低成本,我们正在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尽量不用地下水。”河北涞源奥宇公司是一家钢铁企业,企业财务部负责人宋学虎如是说。

  目前,涞源县5家重点钢铁企业都建立了节水制度,并对设备进行节水改造,铁矿采选企业普遍采用尾矿回水技术,关停地下水水井,预计下半年可节约地下水48万立方米,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 多部门联手形成治税合力

  为保障水资源税顺利征收,河北省地税局与省财政厅、水利厅、住建厅等部门研究起草了《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等多个文件,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同时,还建立了改革路线图、推进任务表,明确了相关政策、征管流程,构建了水资源税征收的制度框架。

  河北省注重多部门联手形成治税合力。河北省地税、财政、水利、住建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交换、联合检查、协同监管等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纳税人信息核查移交,强化部门衔接配合,共同构建起了“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管理模式,形成了河北省水资源治税合力。

  为实现信息共享利用,河北省地税局还开发上线运行了水资源税征管信息传递平台,实现了地税与水利部门之间取水许可信息、取水量信息、年度取用水计划等信息的实时传递。

  此外,地税部门还联合水利部门开展水资源税业务培训,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置纳税政策咨询岗,开通绿色通道,讲解办税流程,解答涉税咨询。

  下一阶段,河北省地税系统将重点配合水利、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取水工作,继续开展取水量计量联合核查,建立取水量核定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税征管流程,全面提升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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