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2日~27日,环境保护部第七督查组对广东省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分别听取了广东省环保厅、广州市环保局、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调阅相关资料档案600余份,先后深入广州市、中山市、惠州市3个城市对25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10月27日下午,督查组召开督查情况报告会,向广东省环保厅反馈督查意见。
督查组指出,广东高度重视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以环境质量的改善为核心,以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的落实为抓手,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整治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督查组也对广东下一步执法监管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对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地市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按时完成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任务;进一步加大取缔“十小”企业工作力度,将“十小”企业的取缔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对督查中发现的个别企业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依法查处,并将有关情况上报。
反馈会上,广东省环保厅厅长鲁修禄表示,广东将认真组织整改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督查组提出的相关工作建议,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执法,加强污染风险源分析,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加快推进相关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